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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GMP检查验收掌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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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查验收类型,通过检查后增加生产品种的监管问题 原料药厂需按品种验收。制剂厂按剂型验收。材料申报应包括所有批准文号的产品生产工艺规程、质量标准等资料。 检查通过后增加品种并需增加生产设备或检验设备的,应由省兽药管理部门负责监管,达到要求的方可批准生产。新修订《条例》生效后,所有产品的批准文号均由农业部核发,包括审核产品的生产、检验设备条件,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技术材料,但省兽药管理部门仍负有监管的职责。 七、自检报告基本要求 自检报告应包括自检项目内容、检查结果、评价结论、缺陷项目及改进措施、建议,自检必须按照自检工作程序和自检计划进行,并做好各项记录。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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