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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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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1102 企业是否具有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合格证。 026 1201 非洁净厂房地面、天棚、墙壁等内表面是否平整、清洁、无污迹、易清洁。 027 1202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是否平整光滑、耐冲击、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洁净室(区)的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是否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 028 1203 洁净室(区)内是否使用无脱落物、易清洗、易消毒的卫生工具,其清洗、存放地点是否对产品和生产环境造成污染,并限定使用区域。 029 1204 净选药材的厂房是否设拣选工作台,工作台表面是否平整、不易产生脱落物。 030 1205 直接入药的净药材和干膏的配料、粉碎、混合、过筛等生产操作的厂房是否达到门窗密闭,并有除尘、排湿、排风、降温等设施。 031 1206 具有较强腐蚀性或因粉尘浓度可能造成易燃、易爆隐患的生产线,是否采用相对密闭式管道、半敞开式的厂房。 032 1301 生产区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是否便于生产操作和安置设备。 033 1302 中药材的筛选、粉碎、蒸、炒、炙、煅和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提取、浓缩等厂房和有关设施是否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是否有良好的通风、除尘、除烟、降温及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等设施。 034 1303 原料药中间产品的质量检验与生产环境有交叉影响时,其检验场所不应设置在该生产区域内。 035 1401 洁净室(区)内设置的称量、备料室的布局和面积是否与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相适应;其洁净度级别是否与生产条件相适应,对产生粉尘的操作区是否有捕尘、除尘和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036 1501 物料进入洁净室(区)前是否进行清洁处理;是否设置清洁外包装的房间(产品外包装材料的清洁可酌情设置);是否具有清洁处理的设施。 037 1502 无菌生产所需物料是否经无菌处理后从传递窗或缓冲室传递。 038 1601 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等公用设施的安装是否合理,是否易于清洁。 039 1701 洁净室(区)和厂房内的照度与生产要求是否相适应,厂房内是否有应急照明设施。 040 *1801 进入洁净区的空气是否按规定净化;洁净区内各区域洁净度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041 1802 洁净室的换气次数和工作区截面风速,是否一般不超过其级别规定的换气次数和工作区截面风速的130%。 042 *1803 洁净室(区)的空气是否定期监测(活微生物数和尘粒数),监测结果是否记录存档。 043 1804 洁净室(区)的净化空气如可循环使用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044 1805 空气净化系统是否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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