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农资供应,保证生产需要。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早动手,及时了解当前种子、肥料、农药、兽药、农膜等储备的情况和灾后恢复、春耕生产的需求情况,准确把握各类农资供求信息,加强和规范信息发布,积极促进产销衔接,指导企业做好余缺调剂、调运工作。认真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扶持政策,帮助种畜禽企业、水产原良种场和疫苗等生产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扩大生产供应,满足当前及全年农业发展的需要。
(四)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行为,促进农资价格基本稳定。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工商等部门,做好稳定农资价格工作。要加强市场调研,严密监测化肥、农膜、饲料等农资产品价格信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要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协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尽早发放补贴资金,充分调动农民增加投入的积极性,打牢全年增粮增收的基础。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春耕在即,农业灾后恢复、春耕备耕、疫病防控任务紧迫,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责体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到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工作中不作为、滥用职权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严肃处理。同时,上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农资打假工作部门的监督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监管能力。
二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切实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工商、质检、供销、监察等部门配合,密切与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联系,巩固和完善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增强打假工作合力。
三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切实加大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保障农业执法工作经费,不断改善农业执法条件和手段,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形象好、作风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要建立完善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监管工作记录、案件查办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先进手段,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信息化管理,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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