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行业新闻>
重庆开展2008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
来源:  作者:本站
为切实加强我市兽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使用行为,根据农业部《2008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农医发〔2008〕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开展全市2008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是保障畜牧生产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工作,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是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站在服务“三农”的高度,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是强化监管,落实措施

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采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大要案查处,规范和净化兽药市场。要按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确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奥运期间,各地要集中开展兽药市场的专项检查活动,保持兽药打假高压态势,确保兽药质量。要把专项整治和经常性的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进行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本地区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在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区县要加强地区间的协作与配合,对跨区域的案件要打破地方保护,协同办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要积极协调,加强指导。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主动与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和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对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四是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各地对在兽药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出的违法案件要坚持主体合法、程序合理、处罚公正、高效便民的执法原则进行处理。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处理。

(一)加大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力度。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农业部发布的兽药质量抽检通报的违法情况查处和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ivdc.gov.cn)。各地要严格按照通报要求,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要督促被通报企业主动积极地进行自查整改,对恶意造假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要加强对通报中标明“无此企业”或“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迅速立案,全力追踪、捣毁造假窝点,案件涉及省外的,要及时报告我局,以便及时向农业部兽医局汇报。我局将根据各地清理、整改情况组织兽药GMP专家对相关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上一页12 3 下一页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来源为xx所属媒体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